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规清理。2013年,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入法作为重要标准,对全市19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严格“体检”,为今后几年中相关法规的“立改废”打牢基础;2017年以来扎实开展生态环保类法规专项清理,着力推动“问题”法规分类处理。今年3月,及时废止了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3件法规;今年7月,集中修改了环境保护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15件法规,对法规修改内容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均进行了严格细致的审查。下一步,将加快推进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立法修法工作。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改进备案审查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徐少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增强备案审查针对性和实效性。下面,结合广东实际,谈几点认识体会。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当作坚持依宪治国、加强宪法法律监督和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举措,努力监督和促进各类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精神,依法纠正规范性文件中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内容,让文本上的宪法法律“活起来”“落下去”,更好地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令行禁止、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增强备案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注重规范引领,着力建立备案审查制度机制。2016年以来,先后出台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规定、指导意见等文件。近期已启动制定《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拟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和促进全省各级备案审查工作。二是依法履行职责,着力增强备案审查效能。2013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共接收省政府、各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673件。三是创新工作方法,着力建设全省统一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目前,我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了与全国人大法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对接。今年6月,全面授权本省21个地级以上市人大和3个自治县人大使用信息平台。四是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提高全省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2013年以来,收到我省党内规范性文件540件并认真进行审查,对其中36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为维护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统一性、权威性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