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新担当新作为书写新时代地方立法新篇章
编者按:
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于9月15日至17日在浙江杭州举行。这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此次会议的目的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立法工作特别是地方立法工作的成就和经验,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以新担当新作为共同书写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新篇章。
围绕本次会议主题,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结合本地立法工作实际,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本报对部分发言摘要予以刊登,供各地立法机关学习借鉴。
以高质量地方立法引领地方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
多年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实现高质量地方立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重大立法问题和重要法规报请省委决定,积极落实省委提出的立法建议,建立健全常委会党组讨论协调立法工作重大事项制度。今年7月份,浙江省委转发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意见和立法调研项目库,首次以省委名义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后五年立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确保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实现高质量地方立法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为推进浙江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近期正在抓紧审议修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