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建设,加强全面备案审查和依法纠正工作,拓展优化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做好我省生态环保法规的制定和清理工作。今年内按期审议通过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按期完成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做好相应的修改或废止等有关工作。
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加强备案审查工作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云坤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制度化、常态化和实质化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纠正不符合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的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2017年指导和督促省政府根据党中央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对全省各级政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和清理。主动倾听人民呼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对部分专家学者提出的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超生即辞退”的规定进行审查,认为该规定与中央精神不符,与当前国家人口形势的发展变化不适应,与社会各界的期待不吻合,立即启动程序进行了修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实践中,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一是建立报备情况核查机制。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各报备单位的报备情况进行主动核查,对应报备而未报备的,要求其限时补报。二是探索提前介入机制。省政府规章在草案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书面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三是完善主动审查机制。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接收报备文件后,根据内容分送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四是开展专项审查工作。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的自查和清理,今年将进行回头看,并继续开展全省涉及生态环保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自查和清理。五是建立重点审查机制。对于报备的涉及重要民生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重点审查。六是健全审查建议反馈机制。七是建立分级纠错机制。对于审查中发现设区的市报备文件存在问题的,联系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依法处理。八是丰富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