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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要管起来,更要管好|迎接全国两会特别报道(6)

“熊孩子”:要管起来,更要管好|迎接全国两会特别报道(6)
2020-05-21 16:33:01 最高人民检察院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仪征市公安局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对王某收容教养的申请,经扬州市公安局批准后,王某被依法收容教养,期限一年。

本想在今年初实地走访了解王某管教情况,由于疫情原因,杨扬未能成行。近日,杨扬通过电话和管教场所取得联系。

管教人员告诉杨扬,王某刚到管教场所的时候,表现不好,还偷窃别人的洗漱用品。后来,管教人员结合他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他强化了教育,并采取了心理干预的措施。

“他慢慢改掉了情不自禁偷东西的心瘾,现在表现蛮好的。”杨扬告诉记者。

推动专门学校建设“破题”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有效遏制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也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9年3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专门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未成年人司法体系中具有“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特点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意见》要求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和涉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建立专门的教育矫治体系,并对规范入学程序、建立专门教育体系、规范管理制度等提出了意见。

记者了解到,在这方面,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已和专门学校合作,进行了积极探索。

在云南文山,早在2015年5月,当地为应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逐年上升的社会问题,设立“文山市第??中学法治教育分部”,对文山市辖区内的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强制教育。2018年6月,又成立文山州第?中学,专门开展这项工作。文山州检察院作为学校共建单位参与学校管理,选派一名法治副校长负责该校涉案未成年人观护和心理干预教育工作。2018年10月,文山州检察院下发文件,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开始,各县(市)检察院要对本地送到文山州第X中学的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教矫治,帮教时间自学生入学开始至学生离校结束,帮教情况每季度书面报告州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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