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顶撞领导”,能成开除理由吗?

近日,杭州的一位女员工因为不想下班后排练年会舞蹈,被辞退了。

原来,王女士是杭州一家健康管理公司门店的美容师。有一天在连续工作12小时后,王女士准备在晚上9点下班。可领导不让她走,理由是“公司马上开年会,需要排练舞蹈”。王女士身体太累,就没有听从领导的指令,直接回家了。

第二天,门店经理提出,她可以留在该门店,或调去其他门店,但不管去哪里,都要服从领导安排。经理还表示,“不准有怨言,不准在群里发言,不准有任何意见”。无奈之下,王女士选择辞职。没想到事后公司还发了一份辞退公告,公告中称其“顶撞领导”。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现实中,有人仅仅因为与领导意见不合,就被领导吼叫“滚蛋”。

仅仅因为顶撞领导,就能成为企业辞退员工的理由吗?事情并非这样简单。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存在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用人单位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实际工作中,员工与领导意见不合是常见现象。如果领导动辄拿着服从性测试的大棒,要求员工对自己言听计从,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在王女士“顶撞领导”事件中,企业要求员工在下班时间排练舞蹈,本就违法了《劳动法》,并以此为由教训员工、给员工“穿小鞋”,更是在违法路上越走越远。

身为企业管理人员,在企业管理中要学会换位思考,多从劳动者角度考虑问题。而劳动者在遇到不公平待遇时,也要勇敢站出来,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说一说,你在工作中有过“顶撞领导”被“穿小鞋”的经历吗?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推荐阅读

军事

  • 好莱坞招牌都被烧了,拜登紧急到访加州

  • 媒体:尹锡悦或被社交平台算法坑了

  • 特朗普重启疯狂模式!抢岛夺河吞邻国

  • 加州野火蔓延,一消防员救下美国国旗

  • 美主持人问加拿大人为何不想成美公民 傲慢言论引发争议

  • 疑似尹锡悦在官邸散步画面曝光 体型步态引猜测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