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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要管起来,更要管好|迎接全国两会特别报道(4)

“熊孩子”:要管起来,更要管好|迎接全国两会特别报道(4)
2020-05-21 16:33:01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四川资阳是三色预警,上海浦东是三级干预。

“熊孩子”:要管起来,更要管好|迎接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2017年12月22日,时任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共同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揭牌。

2017年12月22日,上海首家“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在浦东新区检察院揭牌,其中一个创新实践项目就是“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探索对触法少年开展早期司法干预、进行强制矫正,预防再犯罪。

“我们探索形成了‘三级干预’工作机制,根据触法少年人身危险性、需保护性以及涉案性质、情节进行不同程度的干预。”浦东新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吴华蓉介绍,

?第一级干预针对初次触法、危险性较低的未成年人,主要通过举行司法化教育训诫仪式、制发训诫书、责令严加管教令等方式强化其法律意识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监护意识,通过建档跟踪、短期观护帮教(2至6个月)对其行为、心理进行矫正;

? 第二级干预针对再次触法、危险性较高的,联合公安机关、专门学校、社工组织等力量,进行强制程度较高、期限更长的观护帮教(6至12个月),对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亲职教育;

? 第三级干预针对触法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危险性极高、必须予以隔离保护矫治的,提起司法化收容教养程序。

“在案件流程上,最关键的环节是‘两次评估’”。吴华蓉介绍,

?第一次评估是“需保护性评估”,就是在作出处遇决定前进行,通过查明涉案事实、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措施综合评估该未成年人触法的性质、情节、次数以及其人身危险性、教育矫正可能及需求等,作为确定是否需要保护处分、具体干预程度和干预措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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