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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艺:中国法治建设的十年成就(7)

(三)重点领域立法实现新突破

聚焦国家安全领域立法的短板,贯彻落实总体

国家

安全观,先后制定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等一批重要法律。以法治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国家安全法律规范体系,为平安中国建设夯实了法治基础。针对新兴领域风险点、空白区,及时制定了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重要法律,推动运用法治手段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四)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速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工作不但没有减缓节奏,反而进一步提速。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统计,从党的十八大到今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作出立法解释9件,现行有效法律292件。与上个十年相比,新制定的法律数量增加了1/3,修改法律数量增加了近两倍,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增加了1.5倍。

(五)立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立法项目的征集论证、立法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规范,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明确常委会初次审议和继续审议的法律草案都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建立并实施法律草案通过前评估制度,推动立法质量的提升,法律规定已经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六)立法与改革实现协同推进

立法与改革的关系进一步协调、协同。针对与现行法律规定不一致、修改法律尚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依法及时作出授权决定或改革决定。强化对试点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成效评估,对需要继续探索的改革举措,延长试点期限或纳入新的试点加以完善。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通过修改完善相关法律予以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