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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艺:中国法治建设的十年成就(5)

(二)加强地方党委对本地区法治建设的领导

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本地区法治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县级以上各级地方党委建立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加强了对本地区法治建设的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等工作。

(三)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

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首要任务,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十年来,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健全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激活宪法“沉睡条款”,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实施取得了开创性成就,宪法制度已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强大效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设立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让宪法的条文、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落地生根。普遍推行宪法宣誓制度,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第二,设立宪法监督的专门机构。全国人大下设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承担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等职责。这是宪法所规定的负责宪法实施和监督的专门委员会。

第三,加强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合宪性审查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我国宪法监督的两大制度基石。建立合宪性审查制度,对在立法过程中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提出的涉及宪法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合宪性审查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于发现存在违宪违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制定机关及时修改或者废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统计,督促制定机关修改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两万余件,切实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