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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艺:中国法治建设的十年成就(4)

第二,以中央全会形式专门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有两次中共中央全会是专门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问题的。第一次是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门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中央全会。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提出了180多项重大的举措,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第二次是2018年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这次全会专题研究宪法修订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特别是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做出了重大部署,在我国的宪法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除了这两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共中央全会之外,其他的中共中央全会也都对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部署。

第三,以中央工作会议形式专题研究决定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主要体现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门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中央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一个最重要成果就是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大命题,并且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思想地位。

第四,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审议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讨论和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其中就包括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五,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专门研究决定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2018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正式成立,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委员会主任。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部署,引领法治建设不断向前推进。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成立和运行,有力加强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