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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发布两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专项政策 启动首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

2018-06-20 17:34:58  北京微博微信发布厅    参与评论()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加快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按照《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京政发〔2016〕20号)、《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京宣发〔2016〕29号)关于加快建设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的工作部署,为扩大示范园区辐射力影响力,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布局,加快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建设,有力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定位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定位

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作为“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重要组成与高端品牌,是经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产业集聚度高、产业特色鲜明、产业环节高端、产业链协作良好、服务体系完善、管理运营规范、运营效益明显、生态环境优美、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的高地、政策的试验田和园区建设的标杆。通过建设示范园区,将树立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典范,进而带动提高全市园区整体发展水平,构建“高精尖”产业体系,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

(二)建设目标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少而精的原则,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形成一批企业发展良好、产业特色鲜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示范园区,对全市园区发展起到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在健全管理服务体系、提升园区核心竞争力上做好示范,在构建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上下游企业合作上做好示范,在提升融合发展水平、多出原创文化精品上做好示范,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园区转型升级上做好示范,在促进非首都功能疏解、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做好示范。通过示范园区建设,带动提升全市园区整体发展质量和内涵,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布局优化,辐射带动京津冀产业一体化发展,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大幅提高,为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关键词:文化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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