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日),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快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并宣布启动首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工作。
据介绍,《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明确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管理和考核机制、支持服务体系等内容。特别是强调园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属性,并明确提出七条文创园区认定标准,以及“双70%”的量化指标——即入驻率达70%以上,同时园区聚集的文创法人单位数占已入驻法人单位总数比例应达70%以上的两大量化指标。
《关于加快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则主要包括总体定位和建设目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健全园区管理机制四个部分。重点在支持政策方面,专门针对示范园区提出了七个方面、19条政策。
首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工作昨日同时正式启动。据介绍,认定工作将包括组织申报、资格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踏勘和结果报审五大环节。
其中,申报时间为6月下旬至7月初,文创园区以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为申报主体,可于7月2日前向各区委宣传部或文促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由相关单位依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既定名额向市文促中心推荐进入评审的园区。经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对各区推荐园区进行会议评审和实地踏勘,形成首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议名单并按程序报审,审定后的名单将进行公示。
6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快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政策原文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