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一审法院仅以李某武前期购买过理财产品就认定李某武的风险承担能力较强,熟悉购买理财产品操作流程,以此让李某武自负损失与事实不符。
其四,即便认为李某武对该项投资存在过错,李某武的过错也并非河北支行的免责事由,应适用过失相抵规则。在本案中,李某武为高龄投资者,应以其理解力、交易的可能性、必要性综合判断其投资能力,河北支行违反适当性原则,未对上述三方面予以综合考量,在向李某武推荐案涉产品时,具有重大过错。
对此河北支行辩称,李某武具备长期理财投资经验,自行购买案涉基金,该基金风险与其风险评估等级对应,应遵循买者自负原则;河北支行已经告知了金融产品的风险,且经李某武进行确认;河北支行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案涉基金没有赎回,李某武不能证明其损失数额,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书显示,本案二审期间,各方当事人均未提供新的证据。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法院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李某武主张的损失是否存在以及是否应由河北支行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根据查明的事实,案涉理财产品李某武尚未赎回,持仓收益一直在变化,其主张的损失尚未实际发生。
同时,李某武并非在河北支行营业场所购买的案涉理财产品,而是通过手机网上银行操作购买,相关产品信息已经进行了展示和告知,李某武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河北支行存在不当推荐、代客操作等行为导致其购入案涉理财产品,故一审判决认定李某武属于自主购买案涉基金,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李某武以河北支行存在违规操作的过错为由请求河北支行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亦无不当,法院予以维持。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李某武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123元,由上诉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编辑:乔伊
审核:陈思扬
原标题:老人丢了6000元民警找回16000近日,安徽铜陵。枞阳县一位八旬老人报警称家中进了贼,6000元钱不见了。@铜陵公安在线民警经过勘查,排除了被盗可能。
2024-03-06 09:06:52老人丢了6000元民警找回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