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张燕北
辞旧迎新之际,又有理财纠纷案例公布。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终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一位年过六旬的投资者共计投入50万元购买某只公募基金,不到两年亏损超30%,故诉至法院,要求相关代销行承担赔偿责任。该案先后经过两次审理,但法院均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具体发生了什么?一起来看详情。
六旬投资者50万元买基金
亏损31.75%
根据判决书认定的内容,我们可以梳理出该案件的基本事实。
该案原告为李某武,出生于1959年11月10日。自2020年1月开始,他从中国银行河北支行处购买理财产品,因为当时他家里房屋拆迁,有100万元左右拆迁款,共购买了将近100万元的理财产品。
李某武称其2021年6月22日到银行柜台表示需要将原理财产品赎回购买新的理财产品,在新的客户经理强烈要求下,由新客户经理操作购买的该理财产品,共计投入50万元,理财产品名称为“某某优质企业混合A”公募基金。
截至2023年5月29日,李某武持有该基金的实际损失变为15.88万元,亏损幅度大约为31.75%。
因此,李某武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河北支行赔偿自己理财认购金损失15.88万元。李某武立案时的诉讼请求是截至2023年2月24日的实际损失,由于案涉理财产品李某武仍未赎回,所以持仓收益一直在变化,李某武诉讼请求固定为15.88万元不再变化。
双方争议三大焦点问题
梳理双方陈述后不难发现,本案重点系被告作为基金代销机构是否尽到了适当性义务,是否应赔偿原告的损失。
具体来看,原告和被告之间关于案涉基金是否为原告自行购买、购买基金时是否进行过风险评估、客户经理是否强制原告不要赎回等三大关键问题存在争议。
原标题:老人丢了6000元民警找回16000近日,安徽铜陵。枞阳县一位八旬老人报警称家中进了贼,6000元钱不见了。@铜陵公安在线民警经过勘查,排除了被盗可能。
2024-03-06 09:06:52老人丢了6000元民警找回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