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款到位,治疗也跟上了
工作任务包出去,用工责任就能甩出去吗?工程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的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问题,使得劳动关系变得复杂,给甄别责任主体、明确法律关系造成困难。
“原审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认定因案涉工程在300平方米以下,故陈某等人没有相应资质亦不影响其承包工程。我们认为原审适用法律错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相关事实证据,足以认定某建筑集团存在转包的事实,老陈和陈某均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事实。”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王潇潇告诉记者,建筑法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023年6月,延庆区检察院提请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抗诉。
“建设工程的转包、违法分包属于违法行为,案涉工程经多次转包、违法分包后,各承包主体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力度会层层衰减、不断弱化。”王潇潇说,他们检索了大量类案、咨询了相关专家,在研究领悟法律条文内涵和法治精神后,认为理应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予以惩戒,认定相关主体承担相应责任。
那么,谁该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检察机关认定,某建筑集团、老陈、陈某应当与雇主张某在责任比例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4月,严某甲收到了改判文书,法院再审采纳了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抗诉意见,改判某建筑集团、老陈、陈某、张某与严某乙承担连带责任。改判后,赔偿金很快执行到位。
“我的赔偿终于有了着落,这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日前,严某甲告诉延庆区检察院检察官,自己的治疗也跟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