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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刷工高处跌落致残,谁应承担赔偿责任?

粉刷工受伤,谁应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还原工程转包分包真相

划清当事人责任

六旬粉刷工受伤后起诉雇主要求赔偿,没想到损害赔偿责任全落到了找自己来干活的弟弟身上,这是怎么回事?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延庆区检察院综合运用抗诉等监督手段,揭开了一起工程建设背后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真相。

粉刷工高处跌落致残

2023年3月,大地回春的时节,64岁的粉刷工严某甲走进延庆区检察院,希望为自己和弟弟严某乙讨个公道。

2020年11月初,严某甲经严某乙介绍受雇于张某,为张某承包的某银行锅炉房装修工程提供刮腻子、滚涂料等劳务。同月10日,严某甲粉刷墙面时从架子上摔落受伤,诊断为L1椎体骨折,张某仅为其支付了住院费用,便不再支付后续手术治疗等费用。

2021年5月24日,严某甲将张某及另一名“雇主”陈某诉至法院,要求2人连带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12万余元。诉讼过程中,法院依职权追加严某乙为被告,后严某甲变更诉讼请求主张3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年10月15日,严某甲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被鉴定为伤残等级十级,人体致残率10%。

法院经审理认为,2020年11月,陈某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了某银行锅炉房内墙粉刷项目,又将该工程以“清包工”(指自行购买所有材料,找具有一定资质的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来施工)的形式承包给张某。张某将工程转包给了严某乙,严某乙找来严某甲干活,按日给付工资,是事实上的雇佣关系。而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严某甲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承担一定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定赔偿金8.8万余元,由严某乙承担60%责任,严某甲承担4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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