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朱巍:“短视频造假的危害非常大,各有各的样,但是它们的共同点是传递了一种错误的价值观,而且通过误导公众的方式获取流量,引发对立,甚至一些影响到社会稳定的事件,引起社会的恐慌。透支了公众的信任,而且会有特别不好的标识作用,只要肯猎奇、只要能获取流量,所谓的价值观、正义观、道德感都不需要考虑,所以这种摆拍再加上算法推荐,就会变成流量经济主导了价值观。”
然而,为了流量不择手段,毫无下限的摆拍博眼球的案件不在少数。记者发现,这些虚假短视频大多以生活痛点和社会热点为话题,撩动人们的情绪,利用人们的情感。从婆媳斗争、性别对立到贫富差距、乡村困境等等,这些虚假短视频以戏剧化的情节展示、真实化的拍摄手法炮制热点、制造争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新宝:“自媒体创作不能为了获得流量哗众取宠、编造虚假事实、蛊惑不明真相的人,或者欺骗社会公众。中央网信办专门发布过规定,要求对非真事实的、虚构的或者摆拍的一些视频内容进行标注,以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如果违反了国家规定的行为,有其他严重违法情节,比如宣扬暴力、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就有可能违反了刑法或者民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法的有关规定,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实际上,这些虚假内容的发布者,恰恰是刻意模糊“摆拍视频”和“真实记录”的界限,目的就是故意让网友信以为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博取关注,获得更多的点击率和流量,冲进热榜,而平台也会根据算法推荐,对这些进入热榜后流量大的作品做进一步的推流,给予这些摆拍造假的短视频更多的流量,因此才会更广泛传播。那么,网络上层出不穷的这些“有图、有视频”的虚假短视频都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法一步步炮制出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