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阳认为,自助游爱好者要切实认识到参与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充分了解参加该项目活动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掌握足够的技术要领,并根据要求向旅游经营者一方如实告知自身健康信息。对于旅游经营者给出的风险提示及项目参与细则,应高度重视并在活动中严格把控。
“目前对高危项目所出现的意外状况,多数保险公司并不承保。如果参加涉高风险旅游项目,法官建议旅游者购买一项附加险。”夏阳说。
“应强调的是,对于旅游活动中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和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等,旅游经营者应重视并将告知与警示义务履行到位。”夏阳认为,经营者仅以“温馨提示”“补充协议”之类的小贴士进行警示,其效果是远远不够的,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 本报记者 张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