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通过第三方独立机构来进行解决。 例如,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作为一个非常好的调节金融市场纠纷的机构,很公平、很及时,深受金融消费者的喜欢。
第八,向全国金融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 每个消费者都可能使用过12315热线电话来维权。
第九,向新闻媒体进行举报、投诉。 通过新闻媒体勇敢地把不法行为暴露出来,我相信一切违法分子、非法行为都不会再继续下去,消费者的权益也会得到很好的维护。
第十,通过民间独立机构对金融消费者进行调节, 在互联网领域也逐渐开始兴起。
主持人: 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仅仅需要消费者自身素质的提高,其实还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合作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那么我国的相关部门为了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素养都采取了哪些合作方式呢?
孟祥轶: 在过去,金融监管部门和检察院、法院等,包括与仲裁庭、金融庭部门合作。因为它涉及消费者权益受损害案件应该如何解决,所以它必然需要金融监管部门(作为专业领域的监管者)和法院(作为整个的民事诉讼这方面的专业机构),在十年前针它们的结合对金融消费者是没有倾斜性保护的。比如,最高法有这种判例,消费者保护是逐渐往消费者身上倾斜的,不再局限于只依据合同。金融机构提供的霸王条款合同,法院需要判断这个合同是否保证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利。
从金融教育角度,有非常多合作部门。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每年9月份举办的“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已经持续了9年,他们的合作对象非常多,因为它要进社区、进学校,在它的网点对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
“支持发展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近期发布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关注小微企业融资难,引发市场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