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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我国加快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8)

专家:我国加快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8)
2020-01-18 11:03:01 光明网

官方渠道的理财产品包括银保监会的中国理财网、证监会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金融消费者可以查询理财产品、基金备案的真实性,因为市场营销渠道很多,很多网站也会给你推销理财、基金产品。这时你需要回到官方查询这些产品是否存在,是否符合理财经理跟你讲的样子。

持牌金融机构网点出售理财产品,代销其他产品,都有“专区双录”。 由于银保监会在加强,一定要有专区来销售理财产品或者其他代销产品,同时也有“双录”,就是录音、录像,保证消费者的权益能够更好地得到保障。

主持人: 金融消费者消费者要保有他们的知情权,确实金融消费者需要了解和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我国的金融消费者都具有哪些权益?

顾雷: 在全世界范围,中国的金融消费者享受了广泛的金融权利。我初步总结了一下,基本上有十大权利:

第一,知情权。 金融消费者有权利知道他购买的产品和接受的金融服务的所有的信息。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者不应该有任何的隐瞒,推销的所有金融产品和提供的所有金融服务,必须让消费者准确无误地知道所有信息。

第二,自由选择权。 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完全由金融消费者自主决定。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能够强迫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

第三,公平交易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他有权享受信息的完整性、价格的合理性和机会的均等性。

第四,隐私权。 金融消费者有权对自己的信用、交易、账户、财产信息保守秘密,有权不被金融机构的非相关人员所知悉,有权不被非法定人员和机构所询问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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