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祥轶: 我国金融市场中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的基本建立是很快的,21世纪头十年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特别迅速。
十年前,“一行两会”的消费者保护局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成立,整个体系是从“一行两会”的消费者保护局建立开始的,包括法律法规措施的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中金融消费者保护专门部门的设立,各种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措施的实施。到今天,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已经覆盖了包括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企业文化等多个方面,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主持人: 那么金融消费者需要维护自身的权益,在现阶段的金融服务行业的大背景下,消费者都有哪些措施可以防止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呢?
顾雷: 因为现在中国金融市场非常发达,金融产品非常丰富,这里不乏有个别金融产品和我们的需求产生冲突和矛盾,金融消费者应该从五个方面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我们要看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或准金融机构,他们在金融推介、销售和宣传过程中,是否与你获得的金融产品和接受的金融服务相匹配, 如果吻合的我们就接受,如果矛盾或者侵害到自身合法权益的,金融消费者就应该引起警惕。
第二,我们要认真审阅自己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签订的一切合同和协议,协议和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本。 金融消费者要认真审阅自己和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或者互联网金融平台签订的所有法律文本,看看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在法律文本里得到了充分体现,千万不要因为是霸王条款或其他的格式合同就草草签字。
第三,我们要在投资后,保持不断地跟踪联系,继续了解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对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或者互联网金融平台也要继续关注。
“支持发展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近期发布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关注小微企业融资难,引发市场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