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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品纳入医保后消失?专家:政策落地尚需时日(4)

抗癌药品纳入医保后消失?专家:政策落地尚需时日(4)
2019-07-01 11:04:00 法制日报

最后,目前确实存在医疗机构考虑控制药占比、按病种收费、医保费用限制拨付等因素,从而限制购进或者使用相关药品的问题。

“17种谈判药品进入医保目录的政策落实是一个繁复而细致的过程,在政策出台初期,任何一个细微的环节没有匹配好,都有可能造成患者买不到药。但我们应该看到,相关行政部门正在出台各项政策和办法,积极配合推进谈判药品的落实。”郑雪倩说。

合理使用医保资金

积极提供综合服务

对于如何改变这种现状,王岳说,基本医疗保险应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但应该更多地使用传统药物或者经典药物,不是新特药;要合理使用医保资金,科学民主地作出决策,比如在决策过程中要有听证会,邀请肿瘤病人以及地方医保的管理人员参与。

“实际上,到目前没有一种药物可以杀死肿瘤细胞,我们现在说的药物只能起到一种延命的作用,也并非对所有人都有效,靶向药物很多,有效率只有20%至30%。同时,医院并没有相应的介绍。这导致人一旦得了肿瘤病,就似乎只能用药,因此在中国甚至全世界各地买药。”王岳说。

王岳认为,今后努力的空间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和合理分配,另一方面是对肿瘤病人要提供生理、心理、社会三个维度的现代医学综合服务。

在郑雪倩看来,国家政策为谈判药品的落实起到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为确保患者的正常用药和药品的正常供应,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在去年11月联合下发《关于做好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执行落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挂网采购和支付以及配套管理政策的完善工作。要求保障药品供应,完善肿瘤诊疗规范和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促进抗肿瘤药物在临床规范中合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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