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后神秘消失 专家建议
多方位多角度推动药品价格下降
近日,一篇《抗癌靶向药,却在进入医保后消失了!》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报道内容显示,不少癌症患者称,很多肿瘤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后,反而在医院“消失”,开不到了。
《法制日报》记者对此咨询了江西省某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李龙(化名)。
李龙告诉记者:“这种情况确实会存在。”据李龙介绍,抗癌靶向药具有有效性和价格昂贵的特点,其中大部分药品只能在指定的药房购买,而不是通过医疗机构,且需要审批,病症和所购买药品要对应;其次,医生也可以给患者开部分此类药品,但必须是指定的医生才有资格开,这些医生在医保局的系统里都有登记。
治疗效果因人而异
限购防止药品滥用
据李龙介绍,指定的药房都是级别比较高的,并非所有的药房都可以售卖抗癌靶向药。患者去这些药房购买此类药品只须自付30%,剩下的70%由医保局和药房结算。
李龙说,患者无法直接购买抗癌靶向药,需要提供病理的诊断证明和基因诊断的证明,因为这些特效药的治疗效果会有个体差异,要看患者的体质是否适合吃此类药品。
例如,西妥昔单抗(爱必妥)是治疗肠癌的,但主要对RAS基因野生型转移性结肠癌患者有显著的治疗效果。因此,在审批此药时必须要看基因报告,如果基因报告达不到要求,系统是不会把此药批给患者的。
“如果完全放开,一些患者确诊肿瘤之后,又无法进行手术,那么就会在不清楚是否有效的情况下,购买此类药品来服用,而且此类药品医保报销后的价格许多患者都可以接受,容易造成特效药的滥用。”李龙说。
据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 (记者张泉)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政策的解读指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