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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品纳入医保后消失?专家:政策落地尚需时日(3)

抗癌药品纳入医保后消失?专家:政策落地尚需时日(3)
2019-07-01 11:04:00 法制日报

王岳分析称,国家医保做了这个决定,各地医保都要相应地执行,而各地的医保财务状况是不同的,有钱的地方可能会好一些,没钱的地方就会差很多。“在全国医保资金不是一盘棋的情况下,如何去制定医保政策,还是要因地制宜。”王岳对记者说。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郑雪倩认为,将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并确认医保支付标准,目的在于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相关的政策逐步落地,谈判药品按医保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以确保医疗机构和药店可以根据需求进行采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医疗机构和药店按谈判价格采购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总量约为184万粒(片/支),采购总金额5.62亿元,与谈判前价格相比节省采购费用9.18亿元,累计报销人次4.46万人次,报销金额2.56亿元,医保报销后费用负担降低超过75%。

“谈判药品纳入医保后确实为患者减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有些药品在医保报销后,患者的费用负担整体降低可达80%。”郑雪倩对记者说。

郑雪倩告诉记者,自去年10月以来,确实有过患者在医院买不到药的相关报道,造成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可能有多种。首先,国家医保局的政策发布以后,需要通过各省逐步落实,以及社保部门、卫健委等行政部门的协同和药品企业的协作,并调整信息系统,制定各类管理规范。过程庞大且繁复,政策的最终全面落实势必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

其次,对于药品企业而言,其药品首次进入医保目录具有战略意义。进入医保目录后,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药品企业有可能进行一定的调整,执行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暂时性的药品断供,从而引发患者买不到药的情况。例如,之前出现过某种谈判药品的断供,就是企业进行生产环节的调动而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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