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连生命本身都要由人类的姿势来界定。生命一旦消亡,自然也就不存在什么姿势了。
爱默生支持的这种神学观念认为,姿势代表着人类的活力。这一观点不仅一直流传至今,在19世纪的审美中也有体现。黑格尔认为,人体姿势是审美冲动的核心。而这一观点与康德相左。在黑格尔从19世纪20年代开始发表的系列讲座中,他提出了一项理论,认为姿势是我们正确理解“存在”的关键。“存在”不仅是自下定论的理性思考能力,更是种种以合理方式组织在一起的物质组合。人类便是自然界中蕴含的理性思考能力的合理产物。黑格尔认为,这一点对于“人类直立行走的姿势”非常关键。我们一旦失去了行动的意愿,就无法维持这种姿势,继而退回原始的、孩童般的状态。这一观点简单地总结了前人的复杂理论:直立行走使原始人成为了具有自主行动意愿、能够判断是非的个体。
但黑格尔还指出,光是直立行走还不足以定义人类的审美冲动。从直立行走的角度看这个世界,也不足以定义什么是美。
“但直立的姿势本身也并不算美。只有当身体自由、灵动时,才能称其为美。假如某人站得笔直笔直,双手紧贴身体两侧,双腿也紧紧并在一起,就会给人以十分僵硬的印象。哪怕是第一眼望过去,也丝毫感觉不到此人内心的冲动。这种僵硬感简直像建筑物一样过于规则,仿佛四肢永远只能保持同一姿势,也看不出任何人内心的意志。双臂、双腿、胸膛、躯干——全都一动不动,就好像这人生来就长这样,他的精神、意志和感受从未对他的姿势产生任何影响。而另一方面,蹲伏和蹲坐又给人以不自由的感觉,因为它们象征着屈服、依赖和奴役。真正自由的姿势不该太过规则,也不应把四肢摆成直线、显得太有棱角,而是应当显露出灵魂的意志,让人能从姿势中感受到自己的心态和内心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