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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年后烟花爆竹燃放“限”改“禁” 人大代表:修法顺应民意(5)

北京12年后烟花爆竹燃放“限”改“禁” 人大代表:修法顺应民意(5)
2017-12-04 09:11:06 北京日报

人大声音:

修法顺应民意

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市民对环境质量、空气污染和城市安全更为关注,社会舆论要求进一步严格禁限措施,在尊重和继承传统民俗的同时更加注重城市发展、环境质量和公共安全承受能力的呼声日益强烈。市烟花办每年春节前夕都接到大量群众来电、来信,呼吁禁放烟花爆竹,2017年春节前接到群众来电、来信100余件。

2017年春节前夕,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82.9%的被访市民表示春节期间不打算在北京燃放烟花爆竹,比2016年上升6.4%,其中,因“污染环境”不燃放的占43.3%。调查显示,如果在春节期间遇到空气重污染橙色以上预警,全市将全面禁放烟花爆竹,98.3%的被访市民表示会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从2012年起,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和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提出关于禁放的建议、提案。2017年,全国政协委员杨凯生、霍达提出禁放提案,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提出5件关于禁放的建议、提案。

年初的市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邓佑玲就“禁放”烟花爆竹提出:鉴于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严重空气污染,建议在今年春节通过预警等方式提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紧急规定,防止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让广大市民过一个相对空气清新的节日。同时,在今年的紧急禁止之后,建议政府研究对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常态化,配合政府集中燃放、定点燃放等措施,既考虑到节庆需要,又能保护空气质量、增进社会安全。

邓佑玲表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香港市民在节庆之时燃放烟花爆竹,其热烈程度,较内地有过之而无不及。但自1967年禁放,半个世纪以来,过年过节,空气清新,街道清洁,火警锐减,市民已不复怀念过去污染环境的所谓“节日喜庆气氛”。另外,刚刚举办过G20峰会的杭州,也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这些都是我们可以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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