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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公司经理受贿 助企业偷排省5000万处理费(4)

2017-04-12 08:00:4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渗沥液偷排背后还有一笔经济账”,据业内人士透露,按目前国内渗沥液排放标准来计算,一吨的渗沥液要处理成达标的水体排放,化学物质、工艺等成本是40元左右,北京的还要更高。按其估算,每天200吨的渗沥液直接排放,一年至少节省280万。

2015年4月11日新京报调查报道曝光偷排渗沥液。

而按照垃圾场和承运公司方中公司的合同,每吨渗沥液的处理成本约124元,按每天500吨计,从2012年9月开始到2015年4月,此项处理费总计约5000多万元。海淀区市政市容委和六里屯垃圾场场长均表示,这笔费用来自海淀区财政。

事件被报道后,环保部、北京市环保局、公安局等多部门已对此事介入调查,海淀区市政市容委副主任莘雪林表示:“调查清楚后,该罚款罚款,该抓人抓人。”

设立公司运作偷排分违法所得

据起诉书显示,涉及此案的除马斌外,还有案发前系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基建科科长的吕某及其外甥、车队负责人李某,以及马斌的下属、方中公司的项目部经理张某,三人目前均已另案处理,他们的口供还原了直排渗沥液的分工及利益网络。

吕某称,开始运输后,车队曾向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送两车渗沥液,高碑店以浓度太高为由提出高昂的收费标准,“我提出让马斌跟六里屯增加处理费标准,马斌沟通说,拉出来的渗沥液倒市政污水井里,不能影响工程进度。”此外,马斌曾开车与吕某和李某一同到北五环附近的污水管网“踩点”,并指出一些可以排放的污水井口,2012年9月8日到2015年4月,偷排渗沥液入污水井的行为一直持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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