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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经理被控受贿1800万 当庭否认全部指控

2017-04-12 04:27:57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利用担任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有限公司七处经理等职务便利,马斌为天津一家公司承揽项目,并伙同该公司将垃圾填埋场运出的、未经处理的垃圾渗滤液,倾倒在位于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等地市政污水井内,造成环境污染。昨天上午,马斌被控受贿罪和污染环境两项罪名在市二中院受审,其当庭否认全部指控。

被控两项罪名受审

今年45岁的马斌硕士文化程度,曾任北京市方中市政建筑公司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有限公司七处经理。其被控受贿罪、污染环境两项罪名。

在涉嫌受贿案中,检方指控称,2012年至2015年,马斌利用职务便利,为天津欧梭商贸有限公司承揽和执行本市海淀区六里屯垃圾填埋场污水外运项目和土工膜采购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天津欧梭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某(另案处理)给予的钱款共计1800余万元。

此外,马斌还被控污染环境罪。公诉人指出,2012年10月至2015年4月,马斌伙同天津欧梭公司及吕某、李某(均另案处理)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将该公司从海淀区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外运的60多万吨垃圾渗滤液倾倒入位于海淀区后厂村路等地的市政污水井内,总运输车次2.9万余次,违法所得5000余万元。经检测,超过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三倍以上。马斌亲自派车指认污水井盖,起到组织、指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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