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当重视反垄断合规
互联网产业自身强大的规模效应、网络效应对竞争天生带有排除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副研究员熊鸿儒指出,“大不是问题,有问题的是大背后的以大欺小、算法合谋、甚至平台内部的治理风险”。
“《反垄断法》是保护以消费者权益为宗旨的。”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监督部主任张德志表示,“希望《反垄断法》经过修订以及《反垄断指南》出台后能够重装上阵,助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氛围,让消费者成为真正的受益者。”
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竞争政策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于左指出,垄断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定不合理的高价,最后一定会使得消费者的利益受损。期待未来执法部门依据修订后的《反垄断法》和出台的《反垄断指南》加强执法,严查“大数据杀熟”等涉及价格歧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让市场公平竞争、产品质量更好、广大消费者受益。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依法行政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自觉守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条件。”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仲春表示,互联网企业并不缺乏专业知识,亦不缺乏专业性人才,未来互联网企业应努力在反垄断合规方面遵循监管要求。
随着监管层的日益重视和市场的成熟,国内反垄断法律法规及执法水平必将日臻完善和快速提升。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电子商务法研究会副会长吕来明建议,“罚款不是唯一的方式,行政监管部门在执法或监管时,还可以采取约谈、指导等方式,进一步督促其依法整改。”
解决“大数据杀熟”乱象,除了上述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外,企业守法合规、诚信自律更为重要。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建议企业,对照《反垄断法》规定,梳理自身经营行为,不得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同时,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按照《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要求,切实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
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建议,企业可针对算法运用的场景、对公民基本权益的影响,建立社会化评议机制,避免算法可能产生的反垄断后果。
只有法律法规“长牙”,监管打出反垄断组合拳,推动企业自律社会共治,才能去除“大数据杀熟”顽疾,变“杀熟”为“亲熟”,让“头回客”变“回头客”。(经济日报记者 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