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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10)

国务院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10)
2020-09-21 17:00:42 中国政府网

二、区位布局

(一)实施范围。

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76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长沙片区79.98平方公里(含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1.99平方公里),岳阳片区19.94平方公里(含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7平方公里),郴州片区19.84平方公里(含郴州综合保税区1.06平方公里)。

自贸试验区的开发利用须遵守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要求。

(二)功能划分。

长沙片区重点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突出临空经济,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电子商务、农业科技等产业,打造全球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内陆地区高端现代服务业中心、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和中部地区崛起增长极。岳阳片区重点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突出临港经济,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电子商务、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打造长江中游综合性航运物流中心、内陆临港经济示范区。郴州片区重点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突出湘港澳直通,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加工、现代物流等产业,打造内陆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重要平台以及湘粤港澳合作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先行先试。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推进电力改革试点,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发挥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创新的激励作用。吸引跨国公司在区内设立地区总部。

2.优化行政管理职能与流程。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试行“自主查询、自主申报”制度。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一业一证”改革。促进5G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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