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共同体有助于增进社会团结
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市场化程度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乡土中国变成了城乡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越来越向陌生人社会方向发展。乡土社会和单位社会中的亲情正在淡化,现在虽然通讯发达了、交通方便了,但是,人际距离却有拉大的倾向,社会的有机团结正在受到挑战,社会原子化现象有加剧的风险。我国剧烈的社会变迁带来的社会疏离感,是影响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社会关系需要重建,社会结构需要调适,社会治理理念和方式需要重构,社会治理共同体就是回应这种变化要求的有效选择和创新。
社会治理共同体着眼于增强社会成员之间的互相交流、相互交往,着眼于增强人们之间的情感和认同,着眼于增强单位、社区和组织内部的有机联系,从而达到社会有机团结。这就要求少一些外在的干预,多一些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少一些自上而下的强制,多一些平等的沟通、对话、协商;少一些冰冷生硬的规定规则,多一些有温度带情感的互动交流。
在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建立起来的社会联系、社会关系,有利于找回传统熟人社会的特征,又形成现代社会发展所需活力的社会整合。
社会治理共同体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
随着市场化的深入推进,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多样化,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呈现多发频发的态势,妥善协调各类利益关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有序,日益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常常依靠自上而下的机械团结力量,不仅治理成本高而且其效果有不断衰减的可能。绝大多数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发生在基层,发生在不同的群体之间。例如,基层社会的干群矛盾、企业内部的劳资矛盾、小区里的物业管理难题、邻里之间的纠纷、外来人口聚居区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顽疾等等,很多时候是人们缺少真诚的沟通交流和公共精神造成的,是没有找到利益和价值的连接点导致的。运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念和方法,着眼于增进共同体利益的最大化,着眼于寻求价值理念和情感认同的最大公约数,是一种柔性的、有机的社会团结方法,有助于降低行政成本和管理中的对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