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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稳健前行】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2)

【中国稳健前行】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2)
2020-01-18 10:30:31 求是网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是社会治理理论的重要创新,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理念的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特点,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平安社会建设道路。新世纪之初,针对当时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现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强化了社会管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对于解决由于简单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重视不够,造成的“经济这条腿长、社会这条腿短”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将社会管理格局提升为社会管理体制,标志着对于社会管理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了社会管理体制的内涵和外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科学总结社会管理理论和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治理这一新概念。社会治理是社会管理的升级版,既是对社会管理的坚持,又与时俱进,赋予新理念,要求进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其中,系统治理强调,在党的领导下构建政府负责和多种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体制,其实质是“一核多元、融合共治”。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将系统治理具体化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要求、新格局,是社会治理理念的再次深化和创新,而且这种新格局是“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增加了“人人有责”,而且提出“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目标,将社会治理理论推进到新的境界、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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