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生长于中国社会土壤,形成于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是植根中华历史文化传统、吸收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丰富起来的,不仅保障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也为多元文明共生并进的人类社会发展增添更多色调、更多范式、更多选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13个方面系统总结和深刻阐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紧紧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 “完善和发展什么”,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提出了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网信办与求是杂志社共同组织“中国稳健前行”网上理论传播专栏,邀请思想理论界专家学者撰写系列理论文章,今天在求是网推出第29篇(本轮系列稿件最后一篇),敬请关注。
内容摘要: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让乡土中国变成了城乡中国,改变了传统的熟人社会。社会关系需要重建,社会结构需要调适,社会治理理念和方式需要重构,社会治理共同体就是回应这种变化要求的有效选择和创新。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目标,不仅将社会治理理论推进到新的境界、新的高度,也使原本社会治理中的矛盾双方实现了对立统一,从而实现了社会治理方法的创新。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既是社会治理的理念创新也是方法创新,有助于增进社会团结,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是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最重要的方法和路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