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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稳健前行】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3)

【中国稳健前行】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3)
2020-01-18 10:30:31 求是网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方法的创新

西方早期社会学家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进行类比,提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的思想,即每一个社会单元和要素具有特定的功能,满足社会有机体生存和发展需要。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提出了共同体的思想,即后来人们常说的“社区”(community)。社区是最基本的社会单元,也是最小的共同体单元。社会和社区的共同体,其构成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有机团结,即人们在交往过程中由于利益、价值观和情感的一致性而自然形成的社会整合方式;另一种是机械团结,即在外部强制力的影响和约束下形成的社会整合方式。通常来说,机械团结的共同体是脆弱的、不牢固的,很容易解体,而有机团结的共同体比较持久和稳定。从社会秩序的角度看,理想的状态是通过人们在交往互动中由于相近或一致的利益和价值的连接而形成的有机团结,更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共同体的一种形式,追求的是有机团结,是实现社会共同体的一种途径和手段,最终要从社会治理共同体迈向社会共同体。在我国,社会治理是指在党委领导和政府负责下,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立足公平正义,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协调利益关系,处理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促进社会认同,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社会治理既有主体也有客体,即既有社会治理行为的施行者,也有社会治理行为的接受者,主客双方形成社会治理的两个方面。

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方面强调人们价值和利益的一致性,即在多样中求得一致,在差异中寻找共同点;另一方面强调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就使得在社会治理中每一社会成员不仅是社会治理的接受者,更是社会治理的行动者;在社会治理这出大戏中每一个人不能只当观众更要做演员,只有人人尽责,才能人人享有良好社会治理的成果。这样就使原本社会治理中的矛盾双方实现了对立统一,从社会治理共同体进而达到社会共同体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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