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我国本土企业在海外研发投资。抓住全球资本市场调整和资源配置重组的契机,积极参与对国际优质创新资源的收购和利用,以提高国内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国际化进程。一是要进一步引导和支持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海外研发投资,包括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投资办厂、设立研发中心、建立科技园、技术入股、跨国并购、承包工程等,发挥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参与国际科技及产业化领域的分工合作,解决我国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和产业水平急需升级之间的矛盾。二是要为企业海外研发投资提供周到服务,逐步放宽企业海外投资限制,实施鼓励对外投资的政策,建立支持企业对外投资的服务体系。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对到境外投资的企业进行必要的激励,同时提供境外合作项目开发、境外投资环境和项目调查、境外投资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服务,不断完善相关的服务体系,降低海外投资的风险,帮助和引导企业提高规避与抵御对外研发投资的风险能力,深入了解东道国的法律法规、知识产权制度以及社会经济的相关制度,以保障我国企业在海外的利益。
《光明日报》(2018年10月30日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