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收储存量闲置土地这么近那么远!刘卓是一家民营房企在某中部二线城市的负责人。由于该民营房企主体已经爆雷,他负责的城市项目开发和销售均受到影响,未开发的土地无法动工,已开发的项目难以销售。
如何盘活存量资产成为他的重点工作之一。2024年11月7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鼓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收储存量闲置土地。通知发布时,刘卓正与当地政府洽谈一个烂尾房地产项目的回购。项目签约后,刘卓试探性地询问对方是否有意收购他们公司旗下的一幅闲置土地,对方表示可以商谈。
用专项债收储土地的政策早在2015年就已存在。当时财政部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前期开发整理等相关工作,并要求以“专项债对应的土地出让收益”作为偿债资金来源。闲置土地是地方政府常规土地储备的重要来源之一。
2024年12月下旬,刘卓开始与当地政府洽谈回购存量土地事宜。但由于对方提出的条件苛刻且报价低于预期,谈判很快结束。刘卓意识到,运用专项债收储存量闲置土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中部某地级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人王飞表示,当前土地市场冷淡,运用专项债收储存量闲置土地既要考虑如何收储,也要考虑收储后的消化问题。如果收储的土地无法消化,只会增加政府债务。
2024年11月,王飞所在的土地储备中心收到通知后,发布了征集专项债收储存量闲置土地的公告。公开征集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摸底多少企业有退地需求;二是征求企业对实施细则的意见。申报的存量闲置土地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和商服用地;流拍两次及以上的法拍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回收的土地;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其他符合规定的土地。同时,这些土地还需满足2024年二季度前出让,并已纳入土地市场动态监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进一步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4-11-12 08:21:16官方: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