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套内建筑面积由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同月1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也发布了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并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今年以来,从地方政府到开发商都在尝试不同方式取消公摊。多地政府要求探索按照套内面积计算房价,已有个别地方开始实施。在一些二三线城市,标榜“零公摊”或“得房率超100%”的项目正陆续入市。此前,广东省肇庆市率先发布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的通知,引发广泛讨论。
公摊面积过大导致得房率低的问题一直困扰着购房者。有报道指出,购房者曾抱怨购买的110平方米房屋实际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公摊面积从31%增加至46%,这种不确定性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知情权,抑制了消费和投资意愿。
近年来,取消公摊逐渐成为共识。2019年住建部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建议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今年,广东肇庆、湖南湘潭等地要求房企按住房套内面积宣传销售;浙江杭州也出台规定,封闭式阳台只算一半面积,开放式风雨连廊不计入容积率,旨在提高得房率。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4-12-12 16:57:22湖南一地官宣取消公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