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的爆火离不开主播和经纪公司的合作,但有些经纪公司为了追求高额收益,无视法律法规,要求主播进行低俗、庸俗的直播行为。如果主播拒绝,可能会遭到警告甚至解约并索赔高额违约金。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最近审结了一起因主播拒绝暧昧聊天而被经纪公司起诉的案件。
2023年2月,某传媒公司与段某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主播艺人经纪合同》,合同规定段某成为该公司的签约主播,通过指定平台进行合法直播活动。合同还约定未经公司同意,段某不得擅自解约,否则需支付年收入三倍的违约金。同时,段某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及其他有损人格名誉的表演,并有权要求赔偿。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约定履行了几个月。之后,传媒公司为了提高直播收益,要求段某与观众进行暧昧聊天,并提供话术指导。段某认为这种行为不道德,拒绝了这一要求。在家人反对下,段某决定停止直播并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但公司不同意。随后,段某停止了直播,传媒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10万元违约金及律师费。
法院审理认为,传媒公司要求解除合同,段某也同意,故依法支持。关于违约金及律师费问题,法院指出,根据合同条款,段某有权拒绝不健康的要求。传媒公司要求段某进行暧昧互动,违反了公序良俗,损害了网络文明,且违反了合同约定。段某多次拒绝并要求解除合同,最终停播的行为并不构成违约。因此,法院驳回了传媒公司要求段某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的请求。
法官提醒,网络主播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从业行为,强化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直播低俗内容不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也违反法律规定。直播行业的进步需要网络主播和经纪公司的互相尊重与协作,提升直播品质才能赢得网民认可。观众也应自觉抵制低俗直播,提升网络素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络直播的爆火离不开主播和经纪公司的协同合作,但有些经纪公司为了追求高额收益,无视法律法规,要求主播进行低俗、庸俗的直播行为。一旦主播拒绝,便会遭到经纪公司的警告甚至解约并索赔高额违约金
2024-12-16 10:57:33主播拒绝暧昧聊天被解约公司索赔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