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先享后付套路多!近期,一种“先享后付”的消费模式在预付费行业中悄然兴起,但这种模式并不像商家宣传的那样完美。央视财经12月15日的报道揭示了这一现象。据《财经调查》栏目收到的消费者投诉,记者前往江苏南京、天津和浙江杭州的祛痘门店进行了调查。
在这些门店里,记者经历了相似的过程:面部检测、分析皮肤问题、制定方案,最后推荐“先享后付”支付模式,并诱导记者办理分期付款。整个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手段让消费者感到困惑,从而促使他们签约。这种诱导行为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和质疑。
央视记者体验“先享后付”服务时,遭遇了一系列不合理的消费诱导行为,相关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很直白地告诉记者,这种“先享后付”的消费金融模式,可以逃避国家对预付行业的监管。
所谓的“先享后付”就是让消费者先享受服务,然后再付钱,通过一纸协议约定消费者像“办卡”一样在商家连续消费,但费用通过绑定支付软件,后续强制扣款,分期结清。这种消费模式,如果能够规范操作,真正做到“先服务再付款”,对于消费者而言其实是有好处的,一方面可以享受到比较优惠的价格,另一方面也不用担心预付费之后商家卷款跑路。
但是,实际上很多商家推广的“先享后付”,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许多消费者原本只想进行适当的消费,但在商家营销话术和推销策略的诱导下,不仅被办理了高额套餐,还被连哄带骗地签署了长期分期协议。更恶劣的是,一些商家在签约过程中,擅自操作消费者的手机,完成签约流程,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负了长期债务。
由于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在这一过程中,被支付接口绑定,一旦有消费纠纷发生,消费者想要终止履约就要交违约金,还只能求助商家从后台解约。如果不解约,哪怕商家跑路了,钱还是会被一直划扣,简直比“预付卡”更不靠谱。这些商家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更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严重侵害。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往往难以判断商家的真实意图和产品的真实价值,从而做出了不利于自己的消费决策,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还可能导致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这种消费模式之所以迅速蔓延开来,是因为部分支付软件的平台认证服务商,为了谋取利益,将其包装成一种利于商家的营销手段,大力发展下级代理,为没有资质的公司“贴牌”,从而赚取“中间费用”。为了尽可能地发展更多客户,这些服务商便引导商家用尽手段,去规避自身的法律风险,却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透支了钱包和信用。由于“先享后付”兼具预付卡、信用卡分期及信用贷款的特点,其法律地位尚不清晰,导致现有法规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约束。一些代理企业将核心业务层层外包,导致监管机构难以追踪到真正的运营主体;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透明度,消费者很难识别潜在风险,也让监管部门难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部分企业正是看中这一点,刻意设计了整个“先享后付”的流程,助长了不法商家的违规行为,形成了逃避管控的灰色地带。
“先享后付”模式中的违法违规乱象,必须得到及时有力的遏制。首先,监管部门应明确“先享后付”的行为规范,将其纳入金融监管体系的范畴,通过制定具体的监管政策和法规,明确商家的行为边界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措施,确保所有参与者都遵守公平交易原则,为这一消费模式的规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其次,要加强对支付平台的监管和约束。要求支付平台加强对商家的审核和监督,建立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防止不良商家滥用该模式损害消费者利益。金融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市场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除了从严打击商家和代理企业的违法行为外,对支付平台的违规行为也要进行严厉处罚,形成震慑,以儆效尤。同时,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和维权机制,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
消费者自身也要提升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并坚持正确的消费观念,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规划支出,牢牢地将消费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避免盲目追求短期的实惠而忽视长期风险。
“先享后付”模式给市场带来了一定的活力,也为解决“预付卡”商家跑路难题,提供了新的契机,但唯有靠绕不开、躲不过的监管措施,及时清除乱象,填平陷阱。在保障商业效率的同时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确保这一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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