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对于因桂女士死亡产生的损失,法院酌定各项损失合计为130余万元,判决由周女士、杨先生连带承担70%的赔偿责任,某物业江北分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扣除前期已垫付的部分,杨先生还应赔偿91万余元,周女士、杨先生连带赔偿1.7万余元;某物业江北分公司则还应赔偿36万余元,物业总公司对分公司赔偿承担补充责任。一审判决作出后,各方均服判息诉。
室内给电瓶车充电是违法行为,千万做不得!事关公共安全和每个人的利益,千万别像杨先生认为与己无关,也千万别像周女士心存侥幸,更不能像物业那样让安全措施停留在表面。电动车该如何充电,请看相关文件。
电瓶车充电引发火灾,车主夫妇被判赔偿近百万元。事件发生在重庆市江北区,周女士与杨先生夫妻将电瓶车推回家中阳台充电,导致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造成同楼层的桂女士等两人因吸入大量浓烟不幸身亡
2024-11-27 14:38:58电瓶车充电起火致邻居身亡车主被罚9月14日晚,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的一栋居民楼发生了火灾。火灾迅速引起了当地消防部门的关注,他们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救援。截至目前,这场不幸的事故已经导致4人死亡,另有3人受伤
2024-09-14 17:30:09沈阳电动车充电起火致4死3伤5月27日,一场聚焦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难题的讨论会在闵行区展开,由闵行人大主导的第二季“人民城市议事厅”活动如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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