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昆明官渡区发布情况通报,针对网上反映的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调查。官渡区组织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了调查。
关于家长反映的10月16日食堂鲜猪肉片有异味的问题,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同步检验,该批次鲜猪肉片挥发性盐基氮指标(23.8mg/100g)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5mg/100g),判定为不合格。调查显示,该批次鲜猪肉为10月16日当日宰杀,产地检疫证和“两证两章”齐全。但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当天凌晨,猪肉进行机器切片加工后未做散热处理并用双层塑料袋分装,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个小时,又在食堂室温中摆放5个半小时,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
对于家长反映的食堂有“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的问题,调查显示,根据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疫检验证明,该批进口冻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保质期2年。包装标签上的“2015 SIF”字样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非生产日期。
长丰学校是一所股份制民办完全中学,学校举办方为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开始办学。2024年8月,学校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
调查显示,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其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两项,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管理不当。
针对上述问题,官渡区采取了以下措施:
依法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进行立案调查,并免职处理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责成长丰学校重组董事会,修订完善董事会章程,强化依法履职、依法办校。指导学校完善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家委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校务公开等民主治校制度。责令长丰学校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对长丰学校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市、区教育部门成立驻校工作专班,加强指导检查,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稳定。
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对其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同时,责令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
此外,昆明市纪委监委提级督办,对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经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官渡区表示,在本次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中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表示诚挚歉意。感谢家长、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也欢迎大家继续监督。将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举一反三、加强监管、改进工作,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10月16日,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被指提供变质肉给学生食用,引发家长集体不满。家长们称学校食堂的整盆肉都是臭的。针对这一食品安全问题,官渡区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并通报了相关情况
2024-10-21 08:22:00昆明通报学校臭肉事件10月19日晚,云南昆明市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针对10月16日网上反映的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调查。官渡区组织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2024-10-20 08:30:00官方通报"学校臭肉":校长被免职10月19日,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关于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通报。针对网上反映的问题,官渡区组织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
2024-10-19 22:36:00官方通报学校臭肉问题:校长免职10月19日,云南昆明市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针对网上反映的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官渡区组织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2024-10-21 15:31:42昆明通报“臭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