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个饭也“被直播”?商家致歉:已暂停
李女士(化名)在广州一家名为湘邻呷哺邻里时光的餐厅用餐时,遭遇了一场意外的“被直播”经历。她发现自己和同伴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成为了某直播平台上的“风景”。尽管在李女士提出抗议后,直播者将摄像头转移,避免了正面拍摄,但并未表现出对其行为不当的认识,仅在察觉到李女士情绪变化后,才进行了道歉并提供了折扣作为补偿。
据李女士回忆,17日她在该餐厅就餐,刚就座就注意到距离不足一米处有一部手机正在进行直播,直播镜头正对准顾客用餐区域。她感到个人隐私受到了侵犯,并在次日发现该品牌多家门店都有开启直播,顾客的面部在直播中清晰可见。当记者实地探访时,虽然发现前一天的直播设备仍在原位,但并未开启,店员告知当天应不会进行直播。
对于此次事件,涉事门店的郑店长承认近期确实在尝试直播,并对提出反对意见的顾客多次道歉,现已暂停直播活动。郑店长强调,店内直播不录声音,无回放功能,观看人数也不多,初衷是为了便捷发布优惠信息,惠及顾客。然而,不少市民反映曾在不同网络平台上目睹相似直播内容,部分人甚至有过类似遭遇。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商家未经顾客同意即直播其消费过程,并利用顾客形象进行营销推广,已构成对顾客肖像权、隐私权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犯。面对此类侵权行为,受害者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停止侵权、消除不良影响,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随着直播成为流行趋势,众多消费场景被带入直播间,这虽为商家带来营销便利,却也可能侵犯顾客隐私,引发不满。因此,商家在尝试直播营销时,必须确保事先获得顾客同意,尊重顾客意愿。网络平台同样承担监管责任,需完善规则,防止类似侵权事件重演。毕竟,并非所有人都愿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直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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