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个万科物业管理的小区业主反映,他们在万科物业的线上系统中收到了关于物业费违约金的通知,提及7月至12月期间产生了违约金。针对这一情况,万科物业首席客户官杨光辉在7月19日发布了一份《情况说明》,表示公司已经注意到与物业费违约金相关的投诉和媒体报导,并给予了高度重视。
说明中指出,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系统针对那些按合同规定应预缴全年物业费的业主自动发出了违约金催收通知,但实际上,这部分业主已经缴纳了半年的物业费。杨光辉对此表达了公司的深深歉意,承认尽管这是计算机系统根据合同条款自动执行的一个简单算法,但万科物业未能充分考虑那些合同约定年缴、实际操作中却是月缴或季缴的业主的感受。
具体而言,当系统检测到业主的缴费金额未达到全年应缴额度,并且时间已超过半年时,便自动启动了违约金的催收流程。然而,业主们感到不解,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按时支付了过去六个月的费用,不应产生违约金问题。万科物业表示,为纠正这一误解,将即刻停止对未提供服务月份的违约金计算。
7月2日,网络上一条关于“华润银行违约反而要求应届生赔偿1万”的消息引发了广泛讨论,迅速登上微博热搜。据报道,一名自称应届毕业生的网友透露,他通过校园招聘与华润银行签订了管理培训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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