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高校非升即走异化为以走代管
徐靖,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探讨了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中“非升即走”聘用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路径。文章指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高校教师制度逐渐转向聘任制,多数“双一流”及部分地方院校实行了以“非升即走”为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这一制度虽有争议,但也促进了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非升即走”合同的法律性质成为讨论焦点,关键在于如何界定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既是劳动者,享受劳动法保护,又是具有高度专业性的人员,需承担科研创新职责。同时,他们作为特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教育公共事务。因此,“非升即走”合同被视为一种新型社会行政劳动合同,结合了社会行政与劳动双重特性。
实践中,“非升即走”制度面临若干法治挑战,如招聘信息不透明、教师协商权受限、合同条款易变等,导致教师权益难以有效保障。此外,该制度在目的与手段上也受到质疑,如是否真正维护学术自由、职称晋升标准是否过于偏重科研忽视教学,以及是否能在选拔优质人才的同时保障教师权益。
为了优化“非升即走”制度,文章建议从立法层面建立专门的人事聘用法律体系,加强校内规则制定的公众参与和信赖利益保护。在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强调信息公开、平等协商和解聘听证的正当程序。对于权益救济,提出应有限度地开放行政诉讼,对合同及相关校内制度进行程序性和附带合法性审查,确保制度的公平合理。
总结而言,文章主张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和强化程序正义,平衡高校自主管理与教师权益保护,让“非升即走”制度既能有效选拔人才,又能充分尊重和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高校称教师在非升即走压力下自杀系谣言近日,网传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一名宋姓副教授因未通过聘期考核,被降级降薪并退还部分安家费,在“非升即走”压力下自杀,引发关注。
2024-05-13 15:44:19高校回应教师因非升即走压力自杀近日,网络上流传出一起关于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一名宋姓副教授因未通过聘期考核,面临“非升即走”的压力而选择自杀的传闻。
2024-05-14 13:17:44高校回应副教授自杀:其未被降职近期,网络上热议一起关于我校某孕期女教师面临“非升即走”解聘情况。对此,校方迅速响应,组建了专项工作组展开深入调查。该教师于2021年加入我校,担任专任职务,其首个聘任期将于今年8月末到期
2024-05-17 20:56:15华侨大学回应孕期女老师非升即走被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