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区域特点深化体系建设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高冰
近年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发现,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下称“罪错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尤为突出,但相应的处遇措施却极为缺乏。以2015年为例,青浦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16起案件中,即发现罪错未成年人52人,而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处遇措施,则因过于笼统,难以操作。为应对这些罪错未成年人游离于惩罚之外、脱管于矫正之情形,给社会治安防控、犯罪预防等带来的挑战,青浦区检察院延伸工作触角、整合多方力量、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构建了符合区域实际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
加强协作联动,全面提升案件发现能力
发现是干预的开端与前提。为使罪错未成年人都能得到教育,进而改变其不良行为倾向,青浦区检察院着力构建多方参与的协作联动机制。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构建公安通报、检察监督的信息共享格局。公安机关相关业务部门采取定期汇总通报一般案件,及时通报重大案件的方式,向未检部门传递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罪错未成年人案件。2017年,推动区综治委召集公安、检察院、团区委共同签署《青浦区关于未达刑责未成年人工作备忘录》,对各单位在该项工作中的责任、配合办法进行了详细规定。二是争取区教育局配合,多渠道发现罪错未成年人案件,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多发领域重点监控格局。2017年,青浦区检察院借助法治进校园契机,争取区教育局支持,由其在发案后直接向检察机关通报,并配合做好跟踪帮教工作。该机制建立后,区教育局共向区检察院通报相关案件十余起,通过联合社工介入干预后,在保障在读学生正常学习及隐私的情况下,矫治效果初步显现。三是密切关注诉讼过程中发现的罪错未成年人。以密切关注审查起诉案件中的罪错未成年人为主要立足点,要求未检承办人重点关注该事项,并填写罪错未成年人情况登记表。通过上述途径的协力作用,近三年来青浦区检察院共发现并干预罪错未成年人近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