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少年涉嫌锤杀父母案引思考专家认为
简单降低刑责年龄难以遏制未成年人犯罪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崔磊磊
又见少年弑亲。
2019年第一天,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的一则协查通报,引发公众焦虑——这距离湖南沅江12岁少年弑母案,不过才一个月。
2018年12月31日,衡南县三塘镇的13岁少年罗某,用锤子先后将其母亲谭某某、父亲罗某某锤伤,之后逃逸。谭某某、罗某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1月2日,衡南警方在云南大理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目前初步预测这起惨案因家庭纠纷引发。
据悉,罗某的母亲和姐姐患有先天性智障。姐姐当时在场,事发后向家中亲戚反映,随后亲戚报案。
目前,当地党委政府已安排专人负责死者家属的善后安抚事宜,警方将及时通报案件进展。
如今惨剧已经发生,在探讨如何对涉罪少年进行有效的惩戒、处置之外,怎样避免类似惨剧发生才是最重要的。
家庭养育出了哪些问题
在此案发生前的2018年12月2日,湖南沅江泗湖山镇的12岁男孩吴某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持刀将母亲砍了20多刀,致母亲当场死亡。
案情查明后,吴某表现得若无其事,他承认自己犯错,但认为不是什么大错。
“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吴某如此说。
因吴某只有12岁,还未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他被释放并返回学校继续上学。
长期研究犯罪心理学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发生在2018年12月的这两起案件虽是个例,但已经显示出社会的病态,这是一个看似偶然但实际上必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