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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名字就可“开盒” 起底“开盒挂人”乱象(5)

在许多“开盒”事件中,不乏未成年人的身影。

未成年人参与开盒行为,是否需要担责呢?

专家介绍,我国刑法上一般的犯罪,比如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侮辱诽谤罪,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如果是不满16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

惩治“开盒挂人”违法行为

多部门在行动

公安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对此类乱象重拳出击,加大打击惩治力度。

9月18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了10起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北京公安机关侦破的不法人员“开盒”网暴检察官的案件。

2025年4月,媒体公开报道一起恶意“开盒”案件,2名出镜接受采访的办案检察官身份信息随即被“开盒”。北京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上述“开盒”活动由林某某、王某某实施。经进一步深挖,查明一个以王某为首的“查档”“开盒”违法犯罪团伙。

公安机关已对其中7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中1人依法予以教育训诫。

平台发现“开盒”行为

应采取措施制止

法学专家指出,互联网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利用算法、数据筛查等技术,一旦发现有人“开盒”,立即采取必要措施。

专家建议,平台一般都是进行初步审核的,这种信息可以平台过滤下来,不允许发送。一旦发现了此类情况,对发布者要采取一定措施,比如禁言、封禁等。

一旦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在网上被“开盒”,应该如何应对?

法学专家指出,应第一时间向互联网平台举报,同时权利人可以向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77,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总台记者 程琴 焉然 范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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