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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名字就可“开盒” 起底“开盒挂人”乱象(4)

“开盒挂人”既要负刑责

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今年8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这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等人“开盒”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严重侵害众多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破坏网络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周某等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法院当庭判决被告周某等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10万元。

以公益诉讼的形式对“开盒”者追责,也是检察机关在网络暴力治理领域的一次探索。

“开盒挂人”实施骚扰攻击等行为

将从重处罚

法学专家表示,“开盒挂人”的行为从刑法学的角度讲,会因具体实施方式的不同,涉及多种不同的罪名。包括设立一个通讯群组,从社工库上寻找个人信息和隐私,在通讯群组里发布,进行人身攻击,包括线上的人身攻击和线下的纠缠、骚扰行为。所以会涉及很多罪名,比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寻衅滋事罪、侮辱诽谤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网络侮辱、诽谤等网络暴力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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