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林鸿潮:
对物业本身,要履行这样的职责,要设计规划集中存放点、充电点,就是物业要去管,监管部门要去盯物业来落实这个责任。
新规明确自建房
双逃生通道设置要求
除了直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难题,此次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遭遇火情时疏散困难等难题,也明确规定了相应的要求。
针对村民自建房、医疗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遭遇火情时疏散困难等现实难题,新修订《北京市消防条例》专门新增相关规定,要求集中出租用于居住的村民自建房应“设置不少于两部疏散楼梯或两个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这意味着在5月1日新条例实施之后,没达到相关要求的自建房,将不能再对外出租。同时,已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的人员密集场所,条例规定“还应当依托外窗、阳台等设置相对独立的逃生口”,明确规定了双逃生通道的设置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林鸿潮:
这一点表明这个条例的制定,把很多问题考虑得很细致,切合实际。比如经营性自建房,大规模改造它也不现实,所以就因地制宜,强化逃生通道的设计,有一定的补强作用。
据悉,现行的《北京市消防条例》自1996年制定以来,已先后历经三次修改。记者注意到,新修订的条例中,不仅细化规范了机关、团体、企业等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还首次强化了个人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义务,推动消防安全工作重心从“事后救灾”向“事前预防”战略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