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数据显示,9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员伤亡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都停放在了门厅、过道等位置。对于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的危险性,大家也都深恶痛绝,但很多时候也只能退而避之。
除了无奈躲开,也有人会向物业或者街道反映,但是物业和街道大多时候能做的也只是进行劝阻。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工作人员高唱:
之前,因为街道这方面是没有执法权限的,在街道和社区的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主要还是以劝阻为主。因为在劝阻的过程中,很多居民会不理解,也不支持,导致了基层的威慑力比较低,治理成本比较高,治理效能比较低下。
直接拨打110报警,也是很多居民的选择,确实也很有效,但是往往民警前脚刚走,后脚电动自行车又被偷偷推上了楼。
那么,对于这样的行为到底有什么法律规定呢?
2021年,应急管理部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于在这些区域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个人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
最高罚1000元
事实上,对于电动自行车能否进楼停放充电,2021年应急管理部的规定已经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不可以进入高层民用建筑停放充电,这一次,北京新修订的条例将这一规定进行了延展。对于这项新规定的解读,记者采访了此次新修订《北京市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的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林鸿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