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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屡闯祸 家庭教育需发力(4)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法律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经实施两年,各省也出台了相关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明确了家庭教育的主责在父母。

任海涛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法律层面明晰了家校责任,确立了家庭教育的根本目标。自该法实施以来,各地积极响应,组织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家庭教育服务供给力度。这些举措在改进家庭教育理念、规范家长不当教育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家庭教育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

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看来,当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有效供给与家长强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仍处于供需不平衡状态。虽然家庭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办法已经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行了细化,包括公共服务层面、个体家庭服务层面和司法协助层面,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服务覆盖面不够广、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

对此,受访专家建议,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其认知度和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家庭教育失职行为的发生。为了确保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有效执行,可以建立家庭教育监督与评估机制。该机制由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负责,定期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家庭进行评估和监督,了解指导效果和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对于评估结果不佳的家庭,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指导措施或法律手段进行干预,以确保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完善配套措施与支持体系,比如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科学、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家庭教育中的实际问题。”熊丙奇提到,应进一步建立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与专业人员队伍,还可以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和孩子的成长需求,为家长提供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的家庭教育指导智能系统,实时监测家庭教育的进展和效果,为家长提供反馈和建议,帮助他们及时调整教育策略。(责任编辑:王毅 CN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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